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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9期)

2026-07-13 12: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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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2批次,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水木清华店销售的绿豆(豆类),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万宁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地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保亭佰姓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秀英川味人家饭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龙华廖美燕海产品店销售的深海日蛤蜊肉花甲肉250g/份(贝类),其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指山正岛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风味腊肠,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海口市龙华区龙隆隆蔬菜商店销售的[农家自制]酸菜约500g(整颗不切),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口龙华区谧文副食店销售的梅菜约200g(蔬菜干制品),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洋浦生源百货店销售的八角,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秀英贵叔烧腊饭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6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已开启!活动重点围绕超市、农贸市场、连锁销售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主体,聚焦公众日常消费量大的“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向公众征集抽检意见,针对性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欢迎消费者积极参与,随时“点”出自己最期盼抽检的食品种类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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